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11号)精神,云县、耿马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分别向临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了贫困退出申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县、耿马自治县、双江自治县脱贫摘帽市级审核工作方案》,对3县退出进行了市级审核。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3县贫困退出情况公示如下:
云县经过精准脱贫攻坚,贫困发生率降至1.43%,低于3%的目标值。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递增,贫困乡村设施条件全面改善,64个贫困村有59个实现了脱贫退出。
耿马自治县经过精准脱贫攻坚,贫困发生率降至1.26%,低于3%的目标值。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递增,贫困乡村设施条件全面改善,43个贫困村有40个实现了脱贫退出。
双江自治县经过精准脱贫攻坚,贫困发生率降至2.02%,低于3%的目标值。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递增,贫困乡村设施条件全面改善,30个贫困村有28个实现了脱贫退出。
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月8日前向临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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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