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临沧市民族宗教委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一是突出冬春季气候干燥,节日众多,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密集这一特点,对宗教活动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用烛、用香、用纸钱等情况进行严格规范,深入查找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宗教活动场所火灾发生。
二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市、县民宗部门均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宗教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分析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三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制度。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标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培养1至2名懂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立查立改。市、县民宗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地方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查,及时分析通报检查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实施“零容忍”,进行建档立卡,实行挂帐销号。对一般火灾隐患督促场所进行立即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依法关停整顿、挂牌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是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市、县民宗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值班备勤及全勤指挥制度,做好“灭大火、打恶战”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做到“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减少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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