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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自治县出台支持工业经济发展10条措施
作者:佚名 来源:沧源自治县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24 15:52:32

 

一是支持引进工业企业及投资。在沧源自治县新注册成立、有经济实体、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相关手续齐全完备,合法诚信经营、成长性好,财务、统计制度健全,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在本地上缴税金、5年内不变更注册地址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注册补助30万元;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手续齐全完备新开工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实际完成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实际上缴税金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补。

二是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县级一次性补助30万元,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再给予20万元的补助。

三是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对年内销售收入增速在15%以上、实际上缴入库税金5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50万元补助。同时县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采购其产品。

四是税收上台阶奖补。新升规的工业企业,从升规当年起计连续3年给予企业上缴税金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同时实际上缴税金分别突破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上台阶奖补;设立《沧源佤族自治县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沧源佤族自治县产业扶持发展资金》,从项目扶持、融资担保等方面优先支持工业企业。

五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清洁生产。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对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或新引进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技术改造投入或新购置设备投入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属引进国际先进、填补省内空白的重大技术装备,按设备出资额的20%给予补助;对当年淘汰落后产能及落后工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淘汰拆除设备总价款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省、市技术中心认定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县级奖励,其中属创新型认定的企业,再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连续3年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从201711日起,对通过市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奖补5万元。凡达到省级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奖补10万元;对通过能源体系建设评审验收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奖补5万元。

六是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及信息化建设。对当年完成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工业企业成功注册国家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临沧市知名商标、云南名牌、临沧名牌产品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完成原料基地有机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引入使用经营管理信息化软件(ERP/OA/CRM等)优化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七是加大工业土地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全力保障规模以上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企业意愿,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对省、市、县鼓励发展的工业项目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条件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级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对使用国有未利用地(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等)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企业用地手续完备的自有存量土地进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项目用地,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进入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用地按基准地价供地,同时免收市政建设配套费用。

八是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扎实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全县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积极争取市级电费补助基础上,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10%再给予县级一次性补助,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九是支持工业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县内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成功上市并发行股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并实现融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按照项目融资额度的0.02%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额度50万元;对县内上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十是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安。对新创建安全标准化三级、二级、一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对地方经济社会稳定有突出贡献、连续3年以上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且无信访及群体事件发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专项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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