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资金整合制度。制定下发《沧源佤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发〔2017〕47号)、《沧源佤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调整实施方案》(沧政发〔2017〕171号)、《沧源佤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沧政发〔2017〕170号),要求审计、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强化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阳光运行。
二是精准投入使用资金。统筹整合后的脱贫攻坚资金重点投入当年脱贫出列乡镇脱贫出列贫困村和脱贫出列贫困户中,认真贯彻“六个精准”要求,实施“五个一批”,坚持规划引领,加强项目储备,重点投入住房保障、改善基础设施(通路、通水、通电、通网)、促进产业发展、提升群众素质、加强生态保护等关键领域及环节。
三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按规定时间拨付资金;在资金监督方面,严格要求做到“七不准”;在资金管理方面,一坚持“既要整合、更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对各类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
2017年沧源自治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802.07万元,分别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安居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等项目共238个,重点投入到今年脱贫出列乡镇脱贫出列贫困村和脱贫出列贫困户。截止2017年11月,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37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962万元,省级资金15613万元,市级资金144万元,县级配套3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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