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结合全面推广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行“岗位补贴+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村(社区)干部结构性岗位补贴模式,鼓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创办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并将村级集体经济实体产生的盈余部分按照最高可达50%的比例用作村(社区)干部的待遇补助,通过倒促机制,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推动群众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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