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国土环保、财政、农业、林业、扶贫及各乡(镇)等部门为成员的镇康县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法规采购技术服务单位编制镇康县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方案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2年内实施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拆旧复垦义务。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鼓励搬迁户积极参与拆旧复垦,力争按上级下达增减挂钩指标的50%产出节余指标,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与搬迁户签定旧房拆除协议。
四是做好建新占用耕地和拆旧复垦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会同县农业部门按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对拆旧复垦土地组织初验,报市国土、农业验收后形成验收成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对拆旧区耕地复垦情况进行审核,最后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目前,《镇康县勐堆等5个乡镇彭木山等31个村城增村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已获省厅批复,下达增减挂钩指标28.5301公顷。该项目区面积58.6290公顷,其中拆旧地块规模30.0989公顷,通过项目拆旧区整治可新增耕地19.4724公顷;建新地块规模28.5301公顷,其中耕地19.4378公顷,拟用于安置及集镇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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