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临沧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
申报表的通知
市级各预算单位:
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国库决算报表要求,现对《临沧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新表样见附件)作如下调整:
一、将原表“申请采购方式”调整为“支付方式”,各预算单位在填报时,需按实际支付方式进行勾选。
二、将原表“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和采购要求”调整为“资金来源(包含4个选项)”,各预算单位在填报时,需按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进行正确勾选,并交由市财政局归口联系的业务科室进行审核认定。
原采购项目申报程序暂时不作调整,各预算单位在进行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申报时,必须采用调整后的表格样式进行填报。中央、省属驻临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在临沧市级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参照此通知进行办理。
临沧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临沧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