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临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 勇 任临沧市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副处级);
王 萍 任临沧市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正处级);
邢晗光 任临沧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副处级);
张秋云 任临沧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杨绍斌 任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副处级);
李 俊 任临沧市水务局副局长,免去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易红军 任临沧市档案局副局长,免去临沧市国家保密局局长职务;
刘志安 任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挂职1年);
陈光和 任临沧市金融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吴坤远 免去临沧市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蒋 涛 免去临沧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谌克勤 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临沧市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职务;
王 政 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临沧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纪汉忠 保留正处级待遇,免去临沧市公安局副督察长职务;
陈 醇 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临沧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白光兴 保留副处级待遇;
叶振荣 免去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汤明军 保留副处级待遇;
李世春 免去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段学能 免去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兼职)职务;
毕正忠 享受正处级待遇;
赵 勇 享受正处级待遇,免去临沧财贸学校校长职务。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