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丽云委员: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建议》(第34033号),被市政协列为重点督办提案,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在9月25日面商会上,双方及参会领导提出了宝贵意见。现将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情况函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语言习惯、文化传统、思想观念、情感认同的集中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具有极为丰富的思想内涵。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师生文化自信,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成立了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多年来,始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狠抓落实。
(二)统筹规划,纳入考评体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健全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一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市对县(区)校教育目标考核体系、文明学校创建指标、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评估体系进行考核评估,有力推动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二是把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中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对学校整体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市、县(区)教育督导室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对县(区)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切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开展。
(三)强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
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27日制定下发了《临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教办发〔2017〕13号),结合我市实际,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途径、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落细落小学校德育工作,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丰富载体,强化宣传教育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搭建平台,不断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平台建设,以教学活动和文化活动为载体,深入传播优秀传统文化。一是完善中小学各学段的纵向衔接。通过统筹推进课程改革、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考试评价、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整合利用等工作,一体化构建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实践体系。二是在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第二课堂的课外教育资源,积极构建第三课堂的网络教育体系,完善“三个课堂”的横向贯通。三是完善“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优势,加强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挖掘社会教育的育人功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凝聚强大的育人合力。四是现代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并举,我市各学校充分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历史人物诞辰、逝世纪念日等,开展经典诵读、主题班会、专题演讲、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增进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提高道德修养。五是积极创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各种文化资源,拓宽校园文化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环保教育、体验教育、感恩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保障了青少年学生的课外实践质量。六是积极组织参加云南省“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七是2015年我市选派16名骨干教师赴昆参加全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全面实施还处在起步阶段,在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教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摸索与探究经验少,在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上有待完善提高;二是活动的专项资金还相对缺乏,硬件设施不足,制约活动的纵深开展;三是部分学校的德育特色仍未真正凸显,传统文化的传承教育有待进一步挖掘、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为保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实施,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强化基地建设,为传统文化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强化师资培训。通过不同形式强化对基层教师的传统文化教育,有效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校园奠定基础。
三是继续开展主题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精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教育内容,通过举办读书节、朗诵比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让设施成为摆设,不让监督流于形式。
五是拓宽教育渠道。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优势,将教育活动延伸至家庭、社会,形成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持久开展,让传统文化教育遍地开花结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临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教办发〔2017〕13号)
(联系人:杨红玲,联系电话:0883—2126083)
临沧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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