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宽委员:
根据《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分工>的通知》(临协办发〔2017〕12号),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及时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李君副主任为责任领导,发展规划科为责任科室,康传文为责任人,对您提出的市政协34015号提案(关于将永德县湖滨生态园林小镇建设项目列入今年全省启动实施的100个特色小城镇的建议)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为加大永德县湖滨生态园林小镇建设,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7〕20号)和2017年4月7日全省特色小镇申报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积极配合永德县人民政府,督促指导永德县发改局结合永德县湖滨生态园林小镇的产业优势和特色,编写出永德县湖滨生态园林小镇创建方案,并将该小镇作为我市打造全省一流的19个特色小镇之一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列入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5月11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小镇创建方案进行审查。6月15日在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全省2017至2019年创建的105个特色小镇名单中,永德县湖滨生态园林小镇没有被列入全省创建名单(临沧市共有6个特色小镇列入名单,其中:1个全国一流,5个全省一流)。
目前,我市计划与全省同步创建一批全市一流特色小镇,市发展改革委将建议永德县对该小镇进行申报,并争取列入全市创建名单。同时,下步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将对该提案进一步抓落实,并适时将进展情况向您进行反馈。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
(承办人:临沧市发展改革委康传文 联系电话:2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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