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临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090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