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沧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临沧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滇公网安备 53090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