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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政协临沧市三届四次会议第34024号提案的答复
临工信发〔2017〕164号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2 9:34:37

尊敬的刘斌等14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的建议》(第34024号)已交由我们办理,该提案转我委后,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和委员会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认真研究,认为你们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的建议》客观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形势,指出了当前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案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对我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针对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临沧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临沧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2016年以来,先后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临发〔2016〕4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临办发〔2016〕175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5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意见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24号)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各项政策措施。

(一)园区建设方面。临沧市各县(区)工业园区规划工作自2009年全面启动,2012年初步完成规划编制、管理平台搭建等工作,明确了各工业园区规划范围、主导产业等园区建设基本事项,正式启动建设,目前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招商引资规模阶段。为加快园区建设,促进园区集聚发展,《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53号)提出“优先保障园区用地,从严控制园区外工业用地审批,新建工业项目除不宜集中的特殊行业外,一律进入园区。”等要求和优惠措施,但园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效应还未能充分发挥,主要原因是:一是临沧市地处边疆,交通物流、配套服务等发展滞后,加之园区建设起步晚,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吸引企业投资能力不强,引进企业往往集中在资源型初加工,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二是受市场环境影响,企业效益下滑,银行贷款收紧,企业投资意愿降低,招商引资困难;同时,地方政府面临发展任务与市场环境下滑的双重压力,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重数量、轻质量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导致产业集聚度不高、关联性不强,竞争力不够;三是一些资源型加工企业受制于原料、资源区位布局和交通物流、市场条件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完全按照园区规划建设布局。

(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方面。《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临发〔2016〕4号)从“加大财税金融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强化用地保障、加大人才培养、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放宽民间投资、优化发展环境”等11个方面,明确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30条政策措施;《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临办发〔2016〕175号)再次从“加强领导挂钩、拓宽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减轻企业负担” 等8个方面,明确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17条政策措施;《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意见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24号)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降低企业用电物流成本、实施社保优惠”等方面提出了23条政策措施,全力优化发展环境。

2016年,全市在2015年取消市级60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取消市级行政职权项目28项(含部分取消2项),调整市级行政职权项目15项。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及公开发布工作。2016年9月29日,我市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正式颁发,截止12月底,全市已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1224户。认真落实税收、社保优惠政策,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市共减免各项涉企收费4851.82万元,涉及企业10.2万户(次);共减免企业税收3.3亿元,涉及企业16.8万户(次)。

(三)拓宽扶持资金来源渠道方面。《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临发〔2016〕4号)已明确:“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微型企业培育、工业企业升规、“惠企贷”、发展电子商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认定、提升品牌质量、上台阶奖、企业上市补助和现代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训等。同时,市级各块支持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各级政府用于产业及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要将民营、小微企业纳入扶持范围。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截止2016年12月,市级财政共安排3098.68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民营)企业升规奖励、扩销促产奖励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同时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向上争取项目扶持资金,2016年我市帮助民营企业争取到国家和省级各类项目扶持资金9497万元。

(四)落实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临办发〔2016〕175号)已明确,要努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抓住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不断完善的利好条件,每年组织180户以上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调节用电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主动对接百家园区访千家企业揽万吨货源“百千万”活动,积极组织企业与广通车务段共同召开“铁路运输客户座谈暨运输产品推介会”,争取我市有更多产品通过议价方式给予铁路运价下浮优惠支持,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2016年,全市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6.06亿千瓦时、涉及企业217户,退补用户电费6785.08万元。积极开展公铁联运,制定了《临沧市公铁联运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活动方案》,截止12月底,通过铁路运输白糖、高岭土、铁矿石等产品67.8万吨,共为企业节省运费2800多万元。

(五)企业融资服务方面。《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临办发〔2016〕175号)明确提出:要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题。一是加强银政企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联定期收集、分析企业贷款需求,对经营状况和信用较好的企业和项目,向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监分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扩大企业向银行融资。1-4月,市内各金融机构为大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余额247.8亿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工业企业应急互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滚动支持、逐步增加”的原则,在市级筹措5000万元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出资参与,继续做大工业企业应急互助资金规模,加大对重点企业资金周转的支持。互助资金建立以来,累计为5户企业提供11笔共1.22亿元应急互助资金支持,涉及银行调头金额1.86亿元。三是做大做强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落实以税定贷政策,建立税务、银行互动服务企业信贷机制,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等动产融资业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9月,我市组织举办了临沧市中小企业融资与上市辅导培训会,全市有意向挂牌(上市)的49户工业企业和市直有关部门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目前,云南福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正在积极开展上市(挂牌)前期准备工作。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园区规划建设工作。一是优化园区发展规划布局。推进“园中园”特色园区建设。争取启动建设滇西生物产业园,加快生物资源精深加工聚集发展,推进专业化、特色化的“园中园”建设,加快建成一批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具有临沧特点的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和关联配套,带动工业经济聚集发展、集群发展。二是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推动园区绿色集约发展。严格入园企业开展节能评估,推行清洁生产、集中治污、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园区集中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并利用厂房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引导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推动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生产过程控制转变,实现园区经济绿色、低碳、集约发展。2017年,实现园区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70%以上,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60%以上。

(二)加大民营经济培育扶持力度。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协调服务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用好用活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二是深入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和民营“小巨人”培育“三大工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技术改造、品牌投入,促进中小企业走 “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中小民营企业和民营小巨人。2017年,争取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扶持900户以上,新增中小微企业2500户以上,成长型中小企业3户以上。三是加快市、县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开展创业辅导服务,优化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

(三)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强化银政企合作,继续运作好工业企业应急互助资金,抓住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各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宏观金融战略平台的机遇,积极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积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落实“对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策措施,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争取市级建立工业产业基金,引进投资银行、基金公司等参与建立产业基金,把产业基金作为帮助困难企业解困,促进工作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积极吸引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采取承债式、股权并购等方式,推进企业重组,为企业注入生产经营资金、管理、技术、人才等。

(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取消市、县(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行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企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运用。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市场化手段调节用电电价、物流运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企业物流运输成本。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临沧市工信委中小企业科 申学恒   2135235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刘斌等14名委员

联系电话

 

提案编号

 第34024号

收到日期

 

建议名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的建议

承办单位名称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临沧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临沧市政协提案委、临沧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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