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林位泉委员:
您在政协临沧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关于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外来人口入户临沧的提案》(第31005号)交由我办办理,在广泛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办于2014年8月5日以临政办函〔2014〕19号文件给予了答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续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发展,深刻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要求,坚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发展,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彰显特色、绿色发展,服务大局、开放发展,以人为本、共享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围绕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的目标,切实注重发挥规划引领、注重市政设施建设、注重城市管理创新、注重拓展生态空间总量,努力探索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镇化发展路子。
通过不断发展,临沧市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市——中心城镇——重点集镇——小集镇”四级城镇体系的梯次结构,并按照“一轴、两城、三带”发展空间格局,构建了孟定+县区的“1+8”城市空间布局。城镇交通、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通过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2016-2020)”“洁净临沧”行动“十百千万”绿色工程和“美丽家园建设”工程等活动,临沧市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2016年末,临沧市常住总人口25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8.18万人,城镇化水平达38.96%。2010—2016年,临沧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9.87%增加到38.96%,提高了9.09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高1.52个百分点。城市承载能力持续增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城市魅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
临沧市不断加强制度完善和政策突破,让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住。从1997年以来,先后进行了新生婴儿随父随母户籍落户自愿改革、小城镇户籍改革等5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临沧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暂行)》、《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户籍迁移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对户籍管理工作作了进一步的统一规范。在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放开主城区落户限制,放宽城镇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放宽大中专(技校)学生落户条件,放宽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积极解决落实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积极创新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与居住证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促进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等资源的共享,为外来人口落户临沧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和创造更优惠的条件。
“十三五”以来,临沧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着力抓好“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沿边开发开放、脱贫攻坚、边境维稳等工作,特别是综合交通建设方面加快推进,支撑临沧跨越式发展的“四梁八柱”基本落地,发展的大框架、大格局基本形成,临沧经济发展的滞后性正在转化成为后发性优势、区位优势逐步成为开放优势,为实现城镇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动力之源,临沧宜居宜业环境将不断提升,外来人口优惠保障政策将更加完善。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盼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函。
附件: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征询意见表
2017年12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建华 0883—2122072)
附件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征询意见表
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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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编号 |
第 号 |
收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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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意见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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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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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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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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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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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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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请委员填写后,一份寄市政协提案委,一份寄市政府督查室。 |